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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变更和终止


41

变更程序:

  • 01

    协会章程、名称、法定代表人等的重大变更,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;

  • 02

    协会修改章程,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,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生效;

  • 03

    涉及登记证书或其它登记内容的一般性变更,由理事会审议决定。

42

终止程序:

  • 01

    协会因解散或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,由理事会(或常务理事会)提出终止动议,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

  • 02

    协会终止前,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,成立清算小组,按有关规定清理债权债务,处理善后工作。

  • 03

    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申报,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;

  • 04

    协会终止后的财产,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,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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